壹、簽訂房屋買賣契約應注意事項:
一、事先審查契約,事後抗辯(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一條之一,三十天以內審閱期間):最好使用內政部版之定型化契約。建商銷售預售屋時,有左列行為之一者,即可能構成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四條顯失公平:(一)要求客戶須給付定金始提供契約書。(二)收受定金或簽約前,未提供客戶充分之契約審閱期間。審閱期間至少五天(公平會八十四年六月七日決議)。
壹、簽訂房屋買賣契約應注意事項:
一、事先審查契約,事後抗辯(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一條之一,三十天以內審閱期間):最好使用內政部版之定型化契約。建商銷售預售屋時,有左列行為之一者,即可能構成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四條顯失公平:(一)要求客戶須給付定金始提供契約書。(二)收受定金或簽約前,未提供客戶充分之契約審閱期間。審閱期間至少五天(公平會八十四年六月七日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