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法庭見聞之三

 

相驗要迅速開庭要準時我想這是當事人對於檢察官法官最基本的期盼到大醫院看病患者最怕的是有「三長兩短」早上掛號看診有時要等候到晚上78點才會看到法院開庭雖不至於等候太久,但偶爾有時也會等候超過一小時以上,以前經常會看到研考科人員到各法庭錄開庭時間是否準時但是現在就鮮少看到

 

法官開庭是否準時應屬律師最為清楚有人戲稱律師的生命有一部分浪費在等候開庭的時間目前法官開庭已經比以前較為準時記得十幾年前有一件民事案件在二審法院開庭法官排訂開庭時間是上午950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均由律師代理出庭我是被上訴人之訴訟代理人兩造當事人均未出庭亦未傳訊證人下一件排訂的時間是上午1010依經驗法則下一件的律師大都會坐在旁聽席等候因為上一件隨時會結束故該位律師也不敢離開法庭惟受命法官訊問雙方律師甚為仔細上午950分的庭一直開到下午230因下午該法庭另有別股要開庭所以受命法官就改到隔壁法庭繼續開庭一直開到250分結束法官書記官通譯庭務員均無法休息用餐不過,最可憐的是那位原訂上午1010分開庭的律師依然坐在後面苦等不敢離開也未休息用餐等到下午250分才輪到他開庭

未命名.png

 

arrow
arrow

    林國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